本文转自:闽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陈茂金 沈冰川)诏安一男子胡某,在户外劳作时,为防止被蜜蜂叮咬,点燃枯草烧蜂巢,不料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23年11月的一天,胡某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家茶园给茶树施肥。不料惊扰了一窝土蜂,土蜂立即对他进行攻击。胡某为避免再次被叮蜇,便点燃起茶园里干枯的杂草,对土蜂的老巢进行“反击”。风将燃烧的火焰吹起,引燃周围的枯草并进一步扩散,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近170亩,构成失火罪。
检察机关提醒:户外用火要小心,虽是过失,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