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泉州晚报

四部门出台规定

加强网络暴力 信息治理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为强化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

建立用户保护机制方面,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完善私信规则,发现用户面临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及时通过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告知用户可以采取的防护措施。